佛山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
发表单位:市统计局 发表时间:2011-08-09  [打印]  [关闭]

佛山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 第 1 号 )

佛 山 市 统 计 局

2011年5月 16 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11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快速汇总任务。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7194311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533788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856423人,增长34.78%。年平均增长率为3.03%。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 1939730户,家庭户人口为552836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2人减少0.37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875041人,占53.86%;女性人口为3319270人,占46.1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05上升为116.74。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52619人,占11.85%;15-64岁人口为5968913人,占82.97%;65岁及以上人口为372779人,占5.18%。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55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2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3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681226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39409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3137690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48619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3672人上升为9469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4618人上升为1937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42704人上升为43613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28800人下降为20658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97897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4795人,文盲率[5]由3.05 %下降为1.36%,下降1.69个百分点。

 

注 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本公报中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11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