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统计局2013年部门决算
发表单位:市统计局 发表时间:2014-09-29  [打印]  [关闭]

  

第一部分  佛山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3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

第一部分  佛山市统计局概况

    一、佛山市统计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定本市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拟定地方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审核各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各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市各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全市各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

(九)指导全市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佛山市统计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  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3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331.42万元,本年收入1262.12万元,本年支出1395.4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8.07万元。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329.53万元,本年收入1224.8万元,本年支出1356.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8.07万元。

二、2013年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395.48万元。按支出预算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7.32万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24万元,占8%;医疗卫生支出20.13万元,占1%;节能环保支出0.63万元,占0.5%;农林水事务支出1.12万元,占0.5%;住房保障支出63.09万元,占5%,其他支出37.95万元,占3%

(一)支出规模变化情况。佛山市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135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0.1万元,项目支出536.17万元。

(二)支出结构情况。2014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支出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8%;医疗卫生支出占1%;节能环保支出占0.5%;农林水事务支出占5%;住房保障支出占4%,其他支出占2%

附件:决算表格.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