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统计局2014年部门预算
发表单位:市统计局 发表时间:2014-03-24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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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佛山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第一部分 佛山市统计局概况

 

    一、佛山市统计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定本市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拟定地方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审核各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各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市各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全市各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

  (九)指导全市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佛山市统计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佛山市统计局2014年收支总预算12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99万元;本年支出1299万元。

  二、201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佛山市统计局2014年度收入预算12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78万元,占98%;上年结转21万元,占2%。

  三、201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佛山市统计局2014年度支出预算1299万元。按支出预算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3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万元,占9%;医疗卫生支出23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48万元,占4%,其他支出29万元,占2%。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1.支出预算规模变化情况。佛山市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780万元,项目支出安排498万元。

  2.支出预算结构及具体安排情况。2014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9%;医疗卫生支出占2%;住房保障支出占4%,其他支出占2%。

  (二)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计3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5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5万元),占18%;公务接待费预算25.3万元,占82%。 

  第三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表

 

佛山市统计局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1278

一、一般公共服务

1057

二、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

 

二、外交

 

三、事业收入

 

三、国防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四、公共安全

 

五、其他收入

 

五、教育

 

 

 

六、科学技术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118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医疗卫生

39

 

 

十一、环境保护

 

 

 

十二、城乡社会事务

 

 

 

十三、农林水事务

 

 

 

十四、交通运输

 

 

 

十五、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六、粮油物资储备管理时等事务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八、地震灾后回复重建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48

 

 

二十七、预备费

 

 

 

二十八、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九、其他支出

37

 

 

三十、转移性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278

本年支出合计

1299

用事业基本金弥补收支差额

 

年末结转和结余结转

 

上年结转

21

 

 

 

 

 

 

收 入 总 计

1299

支 出 总 计

1299

   

佛山市统计局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号

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201

一般公共服务

1054

556

498

 

20103

统计信息事务

1054

556

49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116

11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16

116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16

116

 

 

210

医疗卫生

23

23

 

 

21005

医疗保障

23

23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3

2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8

4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8

4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8

48

 

 

229

其他支出

37

37

 

 

22999

其他支出

37

37

 

 

 

合计

1278

780

498

 

佛山市统计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小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0.8

0

25.3

5.5

5.5

0

     2014年,佛山市统计局(含下属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等)共2个单位,“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5.3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对外开展合作与交流、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业务工作情况及接受工作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