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佛山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单位:市统计局 发表时间:2011-03-16  [打印]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佛府〔200878号)的规定,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统计信息,现公布我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2010年度统计信息公开情况

 (一)市统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本年通过game365体育投注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职能机构类信息3条,法规、规章和规范类信息3条,财政、金融、审计类信息2条,业务信息类信息21条,统计信息类信息12条,其他类信息53条。

 (二)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信息公开情况。2010年为人口普查年份。我局借助网络、《佛山统计月报》,电视、电台、报纸、户外广告、宣传车、宣传画、宣传品、手机短信、标语横幅、报亭专栏、知识竞赛、中小学“人口普查一堂课折页”、系列公益广告等多种载体,广泛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信息。门户网站新增人普专栏,栏目包括宣传专栏、文件通知、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简报、各地交流、数据处理、普查方案、业务问答等九大类,公开信息99条。

 (三)纸介质常规统计信息公开情况。3月,通过《佛山日报》发布《2009年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9月,出版《佛山统计年鉴2010》,详尽披露2009年佛山经济、社会、人民生活等各类数据。按月编印《佛山统计月报》。

(四)网络发言人平台信息公开情况。我局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完善网络发言人制度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网络发言人制度。本年,受理8起网民提问,均依时、明确、有效回复。

 二、2011年统计信息公开进一步努力方向

 (一)进一步完善统计门户网站功能。我局将以“四化融合 智慧佛山”战略的实施为契机,认真贯彻《统计法》以公开为原则、保密属例外的立法精神,制订统计数据发布制度,增加统计信息网功能模块,以统计信息网为主渠道及时公布各类统计信息,着力打造阳光统计,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监督机制。公开透明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强大推动力,是政府统计赢得社会公众信任和支持的重要机制。只有社会公众了解统计调查的重要性、复杂性、法定性和个体资料的保密性,才能支持配合统计工作。只有社会公众知悉统计制度的严密性、调查方法的科学性、数据生产的规范性,才能放心使用统计产品。只有社会公众掌握基本的统计知识,具备必要的统计素养,才能正确运用统计信息。我局将建立健全统计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重大统计改革的内容和统计工作的思路,认真倾听、积极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公布重要统计工作的进展,将政府统计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使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合规、有序进行,更好地为广大信息使用者服务。

 (三)进一步充实、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我局将积极推进统计制度方法的公开化,及时公开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法,对统计数据修订作出必要的说明,使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和使用统计数据。大力提高统计数据生产全过程的透明度,积极公开统计调查流程、统计操作规程、统计行为规范和统计数据质量标准,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质量的认同感。

 (四)进一步创新统计信息公开方式。强化统计新闻宣传,普及统计知识,传播统计理念,不断完善网络发言人平台,认真做好统计数据诠释和解疑释惑工作。同时,为了更好地满足各界统计需求,我局将努力探索统计信息公开的新渠道,通过网络、电话等媒体及时公开统计信息,展现责任统计,打造透明统计,构建服务统计,增进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统计社会环境。